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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六部委《关于印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00117 发文字号: 陕交办〔2013〕117号
发布机构: 厅文明办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六部委《关于印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日期: 2013-11-08

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运管局,厅航运局,省收费中心,宝汉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广大群众文明交通素质,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等六部委于近日印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5)》,现将有关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制定本单位实施工作计划,细化步骤,抓准载体,确保每项任务都有推进的措施和保障。省厅计划在年度文明创建中加大测评导向作用,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视程度。

二、落实责任,完善服务设施

各单位要以“55311”文明创建标准为标尺,加强路容路貌养护管理,落实服务设施检查保养制度,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人。管理好国、省道高速公路以及车站、收费站、超限检测站、服务区等窗口单位的交通服务设施,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完善标志标牌,确保汽车站、收费站、超限检测站、服务区和国、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以及沿途指示标志清晰、准确、醒目。确保客运工具、等候设施、售票设施、问询设施、检查设施、收费设施、饮水设施等服务设施完备齐全、运行正常。

三、细化分工,加强运输管理

由厅运管局牵头负责,建立健全源头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加强信用考核制度,用信用考核规范从业者行为。继续开展“情满车厢、舒心旅途”品牌实践活动,以规范客运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客运服务水平、清理整顿客运秩序。要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倒客、宰客、甩客等不规范行为,为群众提供文明、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以长途客车、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为重点,抓好营运驾驶人文明交通意识、安全行车意识的教育与培养,运管系统要对所有营运驾驶人进行一次集体培训或轮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源头治理,提升驾校管理

以厅运管局为主要责任单位,切实履行营运客货车辆交通安全教育的责任,确保常抓不懈,教育到人。将驾校作为文明交通宣传的先头阵地,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对持有从业资格证件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进行每两年不少于24学时的继续教育,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确保提升驾驶员专业技能、安全意识及文明驾驶意识。

五、加强管理,落实长效机制

省厅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加强舆情监督,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以群众满意度作为活动成果的标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全系统通报。结合活动总体要求,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并适时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宣传推广。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3年7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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